6月2日我车停在公司道路门口门岗位,并未停在机动车 非机动车 人行道被贴违停罚单,是啥情况。投诉快一周才给回复说不能停在人行道影响他人通行?有图有视频真相如此明显你们居然说停在人行道?且影响他人通行?睁眼说瞎话被你们发挥的真好,被贴的条上说违反六十三天条 收到回复说又违反了五十六条?是你们法律阐释不精吗?我也查了交通法不管是交通安全法六十三条还是五十六条我均没有违反。我停车在公司大门口门岗处距离慢行辅道近十米距离人行道盲道也有五米。说不在泊车位停放 你们怎么不把我们公司大库的车也贴罚单呢?他们也没有停车位啊? 法律给你们职责是让你们维护不是让你们肆意挥霍为所欲为。再问你离我西侧几十米的机动车道,并未划有停车位 所停放的几十辆车一辆都没有贴条?自己车辆在公司道路(公司门岗大门口),并非城市主副干道,更不在人行道,被贴条!敢问我违反了道路交通法六十三条哪一点?管理停车我非常赞同,可是如果跑到公司这样贴条 是不是过了。我在这上班一天也不过一百块,周围又没有停车场,如果你们一天一个罚单我是不是不用上班了?我去花时间申诉 是不是我的一天工资你们给我赔付?一个底层打工人被你们如此玩弄。作为管理部门是让你们更好的让城市干净,而不是随意处罚,不要拿着人民赋予你们的执法权利,大肆挥舞法律利剑乱处罚,处罚不是最终目的,交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处罚在20到200,为什么不管是否影响交通,都是顶格处罚?法律的弹性是更好的改正那些违法的人,而不是处罚到害怕。拨打城市管理咨询电话为啥打了一多小时硬是没人接听,以前也有拨打十几分钟也是没人接听?咨询电话是摆设吗?还是为了所谓的完任务不作为乱作为 一个社会底层员工被你们如此刁难,我们上一天班才一百块啊你这样让我们怎么生存?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1-06-15 18:08:55
网友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如果您有异议,可以到洛阳市综合执法局(龙门大道与滨河南路向西100米安乐村阳光小区内322室)提出申诉。作为车主,我们可以做的就是严格遵守交通条例,共同维护好城市停车秩序,为城市交通做出应有的贡献。关于热线电话打不通的问题,我们会向洛阳市城管局反映。感谢您对洛阳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洛龙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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