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行政事业单位自拆墙透绿工程以来,好多单位都把单位大门打开 院内的停车位做到资源共享极大方便了广大居民和车主,但是从2018年起好多单位又把大门关上了(安装了车号识别栅栏)居民车辆也不能进院停车了,居民的汽车只能停到道牙上边、或非停车位上,这样浪费了大量资源、增加了交通压力,车主多交了罚款...尤其是2021年5月份,偃师市祥和巷10多个小区进行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家属院自然是一台车也不会停了,车就无地方停了,然而与之相邻的财政局、监察委等院内也不能进去停车,现强烈要求以下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开放大院、方便居民停车: 偃师市电力公司、偃师区财政局 偃师区监察委 偃师区农业农村局 偃师区国资委 偃师区人保公司 偃师区农业银行 偃师区华夏路欢天喜地饭店 ........ 谢谢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1-06-07 11:40:21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根据偃师区相关文件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在满足本单位车辆自用的基础上,尽量将空余车位对外开放,提供给社会车辆临时停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