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下午我车停放在洛龙区经五路上路边停车位中,等我走的时候有个车豫CE361M违规停在机动车道路中间,挡住我出去的路,车上没有挪车电话,我打114询问,114说这个车没有录入电话号码,我给122打电话反映这个情况,122说这个不归他们管,然后给了我一个城管局的电话61111166,我打电话要求处理,她说她也处理不了这个事情,我说总不能不让我走吧,她说她派个人联系我处理。但是根本没有人联系我,我等了一个小时还是前面的车走了我才出来。我想问问城管局的领导,你们收着老百姓的停车费,就这服务,你们收这3块钱,你们的责任呢,我下载了一个河洛人人拍举报违停,竟然还失败了,唉,不说了,心都凉了,。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1-05-31 17:07:05
网友您好:
路内泊位是由洛阳崇弘停车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报请辖区交警大队同意后设置、管理并收取城市停车费。我局负责依法对道路违停车辆进行劝离并采集违停信息,并不收取停车费。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该位置的日常巡查力度,不断规范停车秩序,减少因车辆违停对群众出行造成的不便。感谢您对洛阳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洛龙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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