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想增驾摩托车驾照,于2021年5月11日上午10:30分左右前往市民之家一楼1052房间进行报名前体检(门口指示牌显示,该处为洛阳中医院所开设)。
交完报名及体检费用35元之后,首先检测了我的视力,顺利通过。第二项是辨色力检查,在检查之前我向体检工作人员如实报告了自己存在色弱的问题,但不是红绿色盲。工作人员听后向我表示我这种情况不能通过,但是还是对我今进行了色觉检查,检查结果也告知我是色弱,体检不予通过。随后便停止了对我的检查,转而检查下一个人。
在此期间,我上网查到了于公安部2016年1月29日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现行),其中对辨色力的规定是“无红绿色盲”,我随后向工作人员提出了色弱可以通过检查,并向其说明了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工作人员略显不耐烦的向我表示:“我不管那个,色弱在我这就是过不了,你去其他地方检查吧”。随后本人便离开了。
当天下午,我又直接前往交警支队再次体检,并顺利通过体检(包括辨色力检查),检查期间我同样向交警支队工作人员表明了自己色弱的问题,但是工作人员明确跟我说色弱没有问题,只要不是红绿色盲就可以。
通过该次体检经历,我发现市民之家的驾驶员体检窗口(及工作人员)存在许多问题,在此提出投诉及建议:
1. 身为体检人员,竟然不知体检的具体标准及规定是怎么样的,在本人主动告知具体标准及规定后,仍然固执的按照自己的标准来,甚至没有打电话找自己的同事确认。
2. 体检费用为20元,包括视力、辨色力、形体检查三项,在检查完我的辨色力并告知我不通过后,便停止了对我的检查,后面的形体检查并没有做。即:我花了检查3项的钱,却只给我检查了2项。
3. 即使按照工作人员的说法,自己体检不通过,也应该给我出具检查报告,哪项通过了,哪项没通过。但是除了收费单据,什么也没有给我提供。
4. 由于工作人员的不规范与失职,按照规定自己应该体检通过,而工作人员拒绝给予通过,导致了自己再次花了35元报名与体检费用才在交警支队通过了体检,本人觉得工作人员应当对我的损失进行补偿。
5. 建议市民之家驾驶员体检工作人员加强学习,在其位,谋其事。自己在这个岗位上,连自己的工作标准与规程都不知道,是严重失职的表现。
6. 建议工作人员在群众提出异议时做到耐心倾听,小心求证。
工作人员的诸如此类的行为与洛阳市政府大力倡导的“让群众只跑一次”的理念相背离。
回复部门:政务服务中心 2021-05-27 16:24:37
网友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了解:
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市驾驶员体检中心已指派工作人员与诉求人取得联系,针对诉求人所提出的六点问题和建议,逐项进行了沟通、解释和说明。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政务服务中心将充分考虑群众提出的各项工作意见和建议,本着“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宗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便民服务。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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