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20年12月4日,和开元壹号签订了购房协议,当场缴纳了10万元的首付款。因为银行放贷款不过,我于2021年2月23日,向开元壹号提出退房申请。4月12日办完所有退房手续,开元壹号表示,我买房是由中介公司洛阳有尚房产公司带去的,会产生一定的费用,我向洛阳有尚房产公司求证,对方说,由于你没买成房子,我们的费用没要,已经退给开元壹号了。到5月13日,开元壹号向我退房款85000元。开元壹号仍旧还以监管资金费用,和第三方中介费用为理由,扣除我15000元。请政府做主,看这样随意扣我的首付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合适?相对于这样的大的房地产公司,我们老百姓个人真是弱势群体。所以又来给政府添麻烦了。谢谢。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1-05-19 1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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