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水游园三期拆迁,为什么不一视同仁,偏偏区别对待?同样一批土地,同样是龙门村村民,同样时间拆迁,有人给安置,有人不给安置,是因为啥?有人没有手续,让补2万块钱,就给安置,为啥有人又不让补这两万块?在这块土地上有多少人是有手续的?当时这块土地到底是什么情况你们领导不清楚么?同样的一批土地拆迁安置名额还需要核准,请问你们核准的标准是什么?在这块土地生活了大半辈子,身为农民的我们,地被你们收了,房子被你们收了,一辈子就置办这么点家业,到头来你们一句不符合安置就给草草了事,把人一辈子辛苦努力付之东流?既然都是这块土地,为什么要区别对待?你既然给了就都给,要不然你都别给,这样有的给有的不给是个什么意思?
回复部门:龙门园区管委会 2021-05-12 11:49:07
网友您好,伊水游园三期的拆迁安置工作严格按照“一户一宅,自然分户,一户只安置一次”的原则进行。若有疑问可到伊水游园三期征迁安置工作组(龙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具体咨询,联系电话0379-6222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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