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部门领导您好:
2021年3月初我通过掌上洛阳平台向有关部门反馈了,原单位拖欠我个人社保的情况,在当月20日左右,洛龙区与伊滨区的工作人员分别与我联系,表示正在与相关单位联系解决。下面我会将情况附图展示给大家,另外也希望税务部门的同志能够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或者有领导能为我们基层群众全心全意的服务一次,感谢,感谢,五一节后了,祝愿各位领导同志工作顺利。
一,通过政府问政平台及税务部门的确认,单位员工社保的清欠就是在当地属于部门,自2019年已移交管理。
二,我们都上过班都是成年人,都懂单位如果拖欠税费,年审,审计,经营都会受到影响,如是,那问,我们劳动者被单位拖欠个人社保,作为税务直接管理的单位,是否就如洛龙区税务部门的同志说的,他们不缴我们也没有办法,我们没有执法权。
三,普及一下,员工社保是单位按计划上报缴纳,我的一个月也就180多块,不多,但是,我自己不能补缴,我已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却要和他保持这样的关系,必须是用人单位补缴才行,用人单位告诉税务部门的同事说他们困难,一个人一个月180元,100个人一个月18000元,作为一个合法合规经营,每季度年度税务合格的法人单位,他说他困难到要侵犯员工利息,无视法律法规,请问税务部门的相关同志您相信吗?
四,如上我反馈的情况,自3月中旬至今,我2017年上半年的社保欠费问题还没解决。我是一名遵纪守法的人民群众,我寻求上级管理部门的帮助,如果我们换位思考一下,向您反馈问题的是您自己的亲人,朋友,甚至兄弟姐妹,这个问题它会这样吗?
五,出于礼貌与尊重,对反馈的问题,涉及的单位都是通过保密形式反馈的,但是,现实太过骨感,涉及的用人单位好像不太认同上级监管部门的协调工作,出于无奈我只能再次反馈。
六,如是,税务部门作为涉及单位的直接监管单位,文件和规定也明确了税务部门对此事的监督监管权利,如果税务部门真的对这种老赖单位,无能为力,请直接明确的告诉我,或者请告诉我我通过劳动仲裁部门也能够解决?我大概该提供什么手续,程序,就不给税务部门添麻烦了,不再占用公共资源了。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21-05-14 13:17:14
网友您好:经我局协调处理,洛阳万安山欢乐世界有限公司已经承诺尽快补缴所欠社保费。
洛龙区税务局已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于2021年3月17日向洛阳隋唐百戏城有限公司下达了催缴社保通知书,限期15日内缴纳社保费。4月2日向其下大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告知书,后续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采取措施,对该公司进行催报催缴。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