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份在和昌优地认筹了一套房,到12月份,预售证才下来,付首付时答应可以用组合贷,可迟迟不签合同,今年4月却突然被告知不能用组合贷,要么商贷一个月4,5千,要么公积金,需要再付首付30万左右,做为普通老百姓,哪条路都走不通,在洛阳十几年了,一直没有自己的房子,去年好不容易凑齐了首付,可是现在却又出现这样的问题,我们真是实在没办法了,希望有关部门能介入管理一下,给普通老百姓一条活路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1-05-10 09: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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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沟通此事。经了解,您与开发企业双方正在协商此问题。我中心也已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调查解决此事。若协商后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您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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