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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新安县磁涧镇街道门面房拆迁补偿问题

    各位领导好,目前新安县磁涧镇涧河西侧沿街门面房正在征迁,大概涉及到磁涧30多户老百姓。去过磁涧的人都知道,这一片曾经是磁涧镇最繁华的街市,数临街的商铺贡献最大。这几天南窑社区电话通知各门面房户主到磁涧镇拆迁办签字,作为户主的一员,我们也接到了电话,对方告知是为了河道整治,作为老百姓,我们当然支持政府行为,但是询问为什么没有张贴公告、寻找第三方进行评估,还有拆迁补偿标准,社区干部一问三不知,只说到磁涧镇拆迁办询问;去了磁涧镇拆迁办询问得到答复使用的是采用2014年7号文,下图我会展示网上搜索到的7号文,据该文规定,砖混结构每平方米补偿650元。乡亲们,650元呐,现在物价是怎么样的大家都清楚,房价是怎么样的大家都清楚,我把我了解到的也告诉大家,目前沿街商铺30平方米左右销售价大概是4000-5000元一平方米,30米左右房子只出租大概是5000元/年,按照补偿标准30米房子只补偿19500元,乡亲们,你们自己看看,我拆迁了门面房,拿到19500元,加上其他的附属结构,也差的很远,只能买4平方米左右的门面房,这个老百姓怎么能接受?!

    下面说征迁过程的问题。第一、没有提前通知,直接安排两个人去挨家挨户量面积,老百姓稀里糊涂的连这是干嘛都知道,然后测量的人让签字,大部分老百姓都签字了,出于天然的对政府的信任,合法合规吗?这是第一。

    第二,没有张贴公告。治理河道,我们老百姓同意啊,你说啊,只是通过社区干部打个电话通知,问公示呢,干部答复没有,具体解释权在磁涧镇拆迁办,你也没打招呼,也没有召开户主大会,这样程序合法吗?这是第二。

    第三,没有第三方评估。麻烦你们也学学法律,不要只会干活,按照规定,征迁不管是私人开发还是国家征迁是不是应该都要第三方进行评估,具体了解当地市场价格,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符合社会现实,你们可好,直接省略了,如果有的话那么请公示出来给大家看,评估资料及评估价格怎么来的,见证人是谁,谁出具的评估资料,都统统拿出来,再和实际印证一下。我想问下各位领导,现在拿650元去磁涧镇哪个地方能买到门面房?请不要觉得老百姓不懂法就欺负老百姓,连续几届的中央领导都关切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因为重视,老百姓是你们的衣食父母。

    第四,提前签字有奖励,晚了没有。这虽然是各地都有这项规定,但是麻烦你们讲点道理行不,我们不做钉子户,只是合理合法的诉求,凭什么连反映的机会都没有,晚签的也是想依法维权而已。

    第五,分化各户主。每个乡镇上干部分了几户,每天打电话通知过来签字拆迁,既然是合理合法的政府行为应该把大家召集到一起去,共同协商解决,听取百姓合理诉求,把事情一次性解决,是为了方便工作还是要分化百姓防止维权呢?!

    第六,不允许百姓选择。按照国家规定,拆迁的有现金和房子两种选择。不愿意接受现金的可以抵同等面积的房子。老百姓肯定不愿意啊,接受了不到2万,2万连个门面房墙角都拿不下来,要钱干嘛,再说耕地在去年被该磁涧镇政府强行以退耕还林名义征收之后,门面房是老百姓赖以生存的唯一的保证,因为没文化没耕地啊。

    第七,房产证问题。当时这片房子都是自己家的宅基地,自家建造,大概建于1992年-1996年,当时没有要求房产证,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国家规定,2008年建造的房子,不管有没有房产证均属于个人财产。土地是集体的,不错,但是房子是自己的吧,不管如何,权利要有保证。

    第七,干部态度极差。磁涧镇拆迁办干部说话那态度你无法想象,牛气冲天,男女都是,仿佛你是父母官,老百姓都是你的子女了,你没看到去询问的都是年龄六七十的叔叔阿姨、爷爷奶奶了吗?你当时考公务员面试的时候是怎么回答的,难道就是这么通过面试的,现在老百姓找你询问合理的诉求,你现在高高在上的,你不大的年龄脾气还真不小,为人民服务到你这里是口号吗?

    第八,坑过百姓。现在的磁涧镇兰丰社区,以前是农田,当时那届乡镇干部也是说要绿化名义,一亩地补偿2万元左右退耕还林,结果你们成功拆迁完后,那里开发了房地产,狠狠的敲老百姓的竹杠,赚没赚我们不去猜测,但是你们作为政府行为出面征迁说是退耕还林,最后成了房地产,你们有责任,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信力。

    最后,老百姓真的维权难,不是老百姓不讲道理,不懂法,而是想在法律框架下,依靠法律解决现实问题,我们尊重政府决定,支持政府行为,但是请依照法律办理,在法律的前提下,维护好居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欢迎各级政府领导深入到该地指导检查该项工作,督促当地政府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的将拆迁行为执行到位,谢谢大家。

    zhangha 2021-05-01 评论8 浏览11084 编号 20210501194340419 [新安县]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1-05-04 20:49:40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磁涧镇调查反馈如下:磁河西侧30余户房屋的征迁是磁河治理和城镇建设的需要。新安县人民检察院对磁河磁涧段附近存在违法建筑侵占水域岸线提出公诉。新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新检四部行公建【2020】9号),新安县磁河磁涧段磁涧桥南侧存在50余间房屋,1000余平方米,临磁河而建。案涉建筑物侵占磁河河道,违反了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建设建筑物的相关法律规定,属于违规建筑,且妨碍河道行洪。提出要依法处理磁涧镇磁河桥南侧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2021年4月2日,新安县河长制办公室对磁河桥南侧的门面房下发了《关于限期拆除侵占河道违法建筑的告知书》,要求建设房屋的部分侵占河道的违法建筑物3天内自行拆除。磁涧镇政府多次召开南窑社区干部会议,要求通知到涉及房屋户主配合上级要求,限期拆除违规建设的建筑物。同时,在城镇规划建设上,考虑到群众利益,参照我县征迁补偿标准,给予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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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级地方领导为官一任,要造福一方,不管你是干三年还是五年,真的要深入基层,体察民情,督促指导决策符合当地市场实际,不要闭眼决策,尤其是建党一百周年,真正做到践行党史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保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到“我为群众办实事”。建议意见:一是急需新安县政府出台新文件,防止各乡镇套用已严重滞后的2014年的文件解决2021的拆迁工作,搞愚弄老百姓实施政府拆迁行为。二是规范做到程序合法,公正公开透明的实施,避免10倍价差式严重偏离当地市场价格的拆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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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打官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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