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0年6月遭遇网络炒股诈骗,诈骗金额50万,6月8日打110电话报案,被带到洛阳市公安局邙山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四中队录口供提供资料.案件号J4103620504002020060003,时间过去10个月了,网上查询还是立案状态,没有任何进展.打电话问当时录口供的民警他说也知道谁负责.遭遇网络诈骗到底谁来管?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1-04-25 17:49:15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老城分局已知悉。据了解,针对您所描述的案件,老城分局已组织民警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由于网络电信诈骗案件一般涉及有大量银行流水及其他线索需要逐一查证核实,请您耐心等待。您可直接与办案民警联系,以便随时了解案情进展情况。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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