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现在有了先看病再付费的政策以后,我父亲母亲已经用过很多次,感觉非常方便,最后再结账非常方便,省去了频繁的缴住院押金的步骤,但是今天我母亲在科大一附院新区医院却享受不了这种惠民政策,心血管内科的名叫刘某的女医师竟然说没有听过这种先看病再治疗的国家医保政策,属实让人心寒,也不知道是其业务不熟练还是该医院并没有此项宣传或者政策,还请卫健委的领导给予答复,这项先看病在收费的政策是全国实施还是个别医院实施,亦或医院可以自由决定实施与否。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1-04-20 09:23:09
接到网友对河科大一附院的投诉后,洛阳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经过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河科大一附院在2012年先后出台《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先看病、后付费”工作方案》和《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先看病,后付费”管理制度》。文件中规定,纳入医保和新农合的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须交纳住院押金,但须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将其医保卡或新农合医疗证(卡)、户口本原件及本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交住院处保管,以作费用抵押。病人出院结算时只须向医院支付医保和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病人出院结算将个人承担费用一次性结清后,住院处应及时将病人的医保卡或新农合证(卡)等抵押物归还。住院期间,医疗费用金额较高患者实行分段预付制:新农合、医保病人每满10000元结算一次,分段预付金仅交付医疗费中个人承担的部分。
诉求人王**于2021年04月16日以“间断胸闷15年,再发2天”为主诉收治河科大一附院心内科,入院诊断为:“冠心病 不稳定心绞痛”。入院时,患者交押金1千元,4月19日登记新农合手续并办理了先看病后付费。因病情需要拟行:“冠状动脉造影术+PCI术”。预计手术费用可能会超过一万元,护士告知患者及家属按先看病后付费的流程及原则,还需补一部分钱。家属不理解,拒绝交任何费用。护士长、主管医生及主管护士耐心向患者家属讲解相关政策,家属仍不理解,要求立即出院不做任何治疗。经积极劝告无效,于04月20日签字后离开病房。
4月22日院方工作人员再次与诉求人取得联系,诉求人表示都已过去,不再说此事。院方表示将持续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让群众明白放心并提升群众就医体验。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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