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发改委领导:洛阳居民用水阶梯单价和省会郑州差不多,但是阶梯水量可是少了不是一点半点,洛阳第一阶梯144吨,第二阶梯180吨,对比郑州第一阶梯180吨,第二阶梯300吨(郑州90%市民都在第一阶梯用水量就能满足,反观洛阳,周边邻居很少不超的,甚至不少都超过第二阶梯,导致每个月水费过高,请问,这样设置的初衷就是为了多挣钱吗?能否改善一下民生呢?能否公布一下洛阳第一阶梯能满足多少居民的用水需求呢?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21-04-19 11:32:57
尊敬的网友,您好:
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对居民阶梯水量设置的原则和要求是“第一级水量基数应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用水量确定;第二级水量应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原则上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用水量确定”“第一级水量既要保证居民基本生活需要,又要避免水量设定过高、脱离实际使阶梯水价制度流于形式”。经我委调查统计测算,我市第一阶梯覆盖率约为90%,第二阶梯覆盖率约为98%,已经达到了上述要求。对户籍人口超过5人的多人口家庭,还设置了照顾政策,每增加1人每年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分别增加30m³。
我国人多水少,我省尤其严重,人均水资源量不到全国平均水平1/10,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水安全是涉及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全党要大力增强水忧患意识、水危机意识,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解决好水安全问题”。阶梯水量设置过大,不利于发挥价格杠杆限制激励作用,达不到促进节约用水的目的。
在此,我们也呼吁广大网友进一步提高节水意识,提高用水效率,节约用水。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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