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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城管全城贴违停罚单,工作方式欠妥

    这次违停交由城管治理:市城管局政策是老旧小区周边人性化执法,严查占压盲道、绿化带、影响行人通行。我有几个问题请主管领导回答一下:1、这次城管执法得到市人大授权通过了吗? 2、违停贴条的是临时工还是正式工? 3、贴条的数量是否与执法人员奖金工资挂钩? 4、这次执行中,以前交警不贴条的位置也被贴条了,达到了全城疯狂贴罚单的地步,每一个区域,每一条街道小巷是否城管队员与交警部门的同志完成了一个人员的实地现场交接? 5、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58条第6小条明确规定,违规停车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罚款两百元,这次执行运动中很多在犄角旮旯的位置停车都被贴了罚单,这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吗? 6、我们一切执法的目的都是为了改善民生,为人民服务,在牡丹花会的时间节点,在市区各个停车场爆满的情况下,交警部门在热门景点附近,加开了很多临时停车道路,城管同志却在加班加点,在全城寻找犄角旮旯的车辆贴罚单,请问主管领导同志你让老百姓的车往哪里停? 7、在国家经济内忧外患的情况下,党中央大力启动内循环,城里以往能停车的地方都不让停车了,城管同志加班加点,神出鬼没贴罚单,请问领导同志:这种情况要是长期执行下去,洛阳的老百姓以后还敢买车消费吗? 8、沿街各个大单位、酒店、银行、包括滨河南路城管局院子(阳光小区)门口的商户,他们的车辆为什么能停门口而不会被贴罚单?

    网友3012 2021-04-07 评论23 浏览5093 编号 20210407155828529 [城市管理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1-04-09 17:32:32

1、这次城管执法得到市人大授权通过了吗?我们是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2016年,《河南省委 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豫发〔2016〕36号)来执行。
2、违停贴条的是临时工还是正式工? 首先,我们通过社会招聘,进行面试、政审,培训学习后上岗。对于您理解的“临时工或者正式工”,公务员也是来自吸纳社会各界的劳动力,并且我们由协管员进行违停信息采集,而是否违法处罚是由执法人员来执行。所有人员都会签订具有合法权益和工作基础保障,并缴纳社会劳动权益的五险一金,签订劳动保障的合同。
3、贴条的数量是否与执法人员奖金工资挂钩? 
 回答:我们是管理、治理,不是收费机构,更没有您说的奖金工资挂钩问题,没有所谓的“奖励机制”。罚没款直接纳入财政局账户,没有与奖金工资挂钩之说。
4、这次执行中,以前交警不贴条的位置也被贴条了,达到了全城疯狂贴罚单的地步,每一个区域,每一条街道小巷是否城管队员与交警部门的同志完成了一个人员的实地现场交接?
回答:过去交管部门只是治理拥堵,而城管综合执法实现了“堵、乱共治”。目前治理以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管、背街小巷和小区周边适度的人性化管理方针,解决停车难以及治理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为确保违停执法工作接得住、管的好,更好地提升违停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我局联合市交警支队,坚持“实战、实用、实效”的原则,组织对违停执法队员及执法辅助人员进行了岗前集中培训。培训内容涵盖违停执法适用的法律法规、基本常识、执法规范、应急常识等。
5、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58条第6小条明确规定,违规停车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罚款两百元,这次执行运动中很多在犄角旮旯的位置停车都被贴了罚单,这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吗?
回答:过去交警是治理主干道“堵车”,只负责车辆的畅通。而现在我们是“堵乱共治”,不仅是治理交通顺畅更加要治理对小区,小路,消防通道,等居民生活网点进行。也是响应国家号召,坚持还路于民的工作理念。中央 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2016年,河南省委 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意见》(豫发〔2016〕36号),两份文件均要求: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行综合执法。
6、我们一切执法的目的都是为了改善民生,为人民服务,在牡丹花会的时间节点,在市区各个停车场爆满的情况下,交警部门在热门景点附近,加开了很多临时停车道路,城管同志却在加班加点,在全城寻找犄角旮旯的车辆贴罚单,请问主管领导同志你让老百姓的车往哪里停?
回答:我市此次违停处罚权移交,正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河南省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文件精神,持续推进城市综合执法,做出的重要工作部署,旨在通过职能移交,进一步探索提高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改善城市秩序、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为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牵头,积极开展停车场建设,2018年建成停车场2个、泊位1283个;2019年建成53个、泊位15594个;2020年建成39个、泊位10635个。今年准备在前期新建停车场的基础上,再新建公共停车场50个,能提供12680泊位个。
7、在国家经济内忧外患的情况下,党中央大力启动内循环,城里以往能停车的地方都不让停车了,城管同志加班加点,神出鬼没贴罚单,请问领导同志:这种情况要是长期执行下去,洛阳的老百姓以后还敢买车消费吗?
回答:我市此次违停处罚权移交,正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河南省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文件精神,持续推进城市综合执法,做出的重要工作部署,旨在通过职能移交,进一步探索提高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改善城市秩序、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为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牵头,积极开展停车场建设,2018年建成停车场2个、泊位1283个;2019年建成53个、泊位15594个;2020年建成39个、泊位10635个。今年准备在前期新建停车场的基础上,再新建公共停车场50个,能提供12680泊位个。同时,由于违停执法对于我们城市管理系统来讲,是一个新课题,我们还有很多方面需要提升,在此,希望大家能给予我们更多的宽容、关注和支持,我们有信心也有决心,通过我们的实际工作,更好的为城市发展,为广大市民百姓做好服务工作。
8、沿街各个大单位、酒店、银行、包括滨河南路城管局院子(阳光小区)门口的商户,他们的车辆为什么能停门口而不会被贴罚单?
回答:作为城市管理部门,在治理方面我们坚持做到一视同仁。您说的几个地点不存在不采集违停信息的现象,我们每天都有违停信息采集员不间断巡查,我们的治理是动态执法过程,一次不代表全部。违停信息更是采用智慧化违停执法方案,执法全程留痕且不可逆,保证了执法处罚更公正、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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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国家和河南的城市管理法没有一条是授权城管替代交警查违停的。 2、国家和河南的城市管理法,写明了协管没有执法权。 3、国家和河南的城市管理法写明了以纠正为主,强制执行为辅、慎用执行。 4、国家和河南的城市管理法写明了畅通群众监督,健全申诉举报制度。至今我投诉多日,没有一个回访电话问问情况的。我停车位置6号后不再贴罚单了,如果城管错了,为什么不给罚单撤销? 如果执法证者不守法,社会秩序不乱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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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谢谢城管部门的回答,至少在网上是回复了。我去城管部门递交材料申诉一次,两次打城管热线,三次打市长热线,城管局没有给我回过一个电话。我查遍中国和河南的交通法规,没有一条写明空地停车罚款的法律。还有这第八条的回答,简直是睁眼说瞎话。官大人们难道不食人间烟火,不上街转转吗?我有城管不管酒店门口违停的照片为证。需要我发到网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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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管队员辛苦了,你们用汗水换来了道路通畅,向你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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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管回复点赞,违停就得治理,有的车停的太缺德了,三车道都给停成一车道了,你以为马路你家的,自己开车规范停车,停远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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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给这个回复点赞,城管局走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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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里贴条最厉害,哪里的商业必死?真是大言不惭呐,那干脆取消违停这一项违法行为,随便停好了?凡是不支持贴条的,都是经常违停的,停车根本不考虑别人,光图自己方便的,罚死都不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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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你在规定地点(停车位)停放了吗?墙边空地是不是人行道?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8条的第6条规定的是影响通行了处以200元罚款,可说了不影响通行的违停不予处罚或者不能罚款200吗? @朝天望宅猴,驾照哪里买的,推荐下呗? 小学毕业了吗? 另外影不影响通行就是你们这群违法分子一句话吗?没胆贴照片?而且很多时候还睁眼说瞎话。只要是违停都影响通行!只是影响程度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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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明节当天清早车子在墙边空地停着,紧挨着变压器和一堆放了一年的建筑垃圾旁边。不影响任何车辆行人通行,被贴罚单。清明节反映至今,城管局不理不睬,没有一个回访核实电话。昨晚汉屯路亲眼见两个城管贴条,见外地车就不贴。到大酒店门口绕着走,对酒店门口人行道慢行道停满的汽车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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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的好,还道路畅通!机动车无序增长是造成停车难的主要原因。一些不知羞耻的人,明知自己没地方停车,还非要买车添堵,违停还叫嚣,凭什么!守法的公民自然该买车就买车了,他们会为自己的车找一个合法的停车位!就应当限制一些违法分子的购车欲望!否则车位永远不够,道路交通只会越来越混乱!严格防控违法分子用车,严惩马路杀手,这是关乎人们出行安全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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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多罚钱,修路架桥钱哪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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