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03-16 17:44:42
您好!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经与高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实,因工作人员调整因素造成的2、3月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未能及时发放,2月份优抚资金在3月19日前即可发放到位,3月份优抚资金在3月26日前发放到位,后续工作将在每月15日前把当月优抚资金发放到位。我局将督促各县(市)区按照文件规定要求落实到位。感谢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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