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财政局 2021-03-11 09:19:32
您好,根据2019年1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号)文件规定:政府补助范围是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在《意见》实施前,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或参保后缴费中段的,可以按不超过本人军龄年限补缴。2019年1月21日之后断缴养老或医疗保险未曾接到办理通知或文件。具体事宜,请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社保补缴专班联系:6336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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