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在央视新闻联播中看到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从今年3月1日起取消水,电,暖,天然气等行业初装费,及建筑红线以外各种费用,为百姓减负,让百姓分享改革开放带来的红利,此举深受百姓欢迎,但今天(3月1日)去燃气营业厅问,回答初装费3100,并说没有接到通知,初装费还要交,请问洛阳市发改委,该惠民政策何时能在洛阳执行?,谢谢了请答复。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21-03-02 10:11:21
网友您好: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2012]91号)和《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细则的通知》(洛政办[2012]90号)规定,我市从2009年度12月1日起,停止征收暖气、燃气初装费,同时开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我市目前执行情况是: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要向政府缴纳每平方米120元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主要用于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即你所提及的建筑红线)外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但不包含庭院管网建设费用。该项费用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商品房项目缴纳的城市配套费,应计入房屋销售价格。对于2009年12月1日之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原有建筑,在办理供热入网手续时(如老旧小区申请申请安装暖气、燃气),由负责施工的热力公司按照与用户签订的施工合同及实际工程量收取费用。
据了解,省发改委正在研究起草有关建筑红线外收费实施细则,我委目前尚未收到任何通知。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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