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1-02-26 10:40:33
尊敬的网友:您好。 经了解,您为原物价局下属二级机构价格认证中心职工。价格认证中心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3人,实有55人。工资主要依靠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的返还收入发放。2015年6月价格调节基金停止征收,2016年因机构改革原物价局并入市发改委,2017年3月价格认证中心因无收入来源于停发工资。2017年5月偃师市政府根据价格认证中心职能,做了如下安排: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原价格认证中心人员全部分流,每月工资2500元,目前已分流50人,分别在食品药品监督局、住建局、首阳新区指挥部等部门工作。
经查,原价格认证中心职工的医疗保险金已缴纳至2019年3月份。其余险种暂时未缴,此情况与全市其他各单位自收自支人员一样,都将随全市社保部门正在进行的五险一金入库工作一并研究解决。
同时,偃师发改委已与您就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沟通解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