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残联 2021-02-22 11:19:50
根据《关于做好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 自主创业工作的通知》文件,残疾人自主创业可以申请小额贷款,对于残疾人自主创业的最高额度10万元;可向当地的人资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对于残疾人自主创业,一、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行业除外)自登记注册之日起,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包括:
1、工商部门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3、卫生部门收取的行政执法卫生检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
4、交通部门收取的船舶登记费、船舶证明鉴证费。
5、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收取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
6、国务院及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批准设立的涉及从事个体就业、自主创业人员的其他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二、 个体就业、自主创业残疾人自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减免以下税种:
1、对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3、残疾人员取得劳动所得可减免个人所得税,减免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4、残疾人自主创业的企业,吸收安置残疾人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税收政策,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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