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02-20 10:48:18
尊敬的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洛阳旅游的关注!
根据2020年4月1日实施的《河南省旅游条例》第八十二条 “红色旅游景区应当免费向公众开放。依托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当逐步降低门票价格。依托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当对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身高低于一百四十厘米的未成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人民警察、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实行门票免费,对人民教师、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以及全日制大中专学生实行门票半价。享受减免门票的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证件。”之规定,相关景区应严格执行《河南省旅游条例》。由于景区门票政策和对依托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认定是由发改委认定、公布,价格部门监管。依据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关景区免费政策,已超出我局职能范围。
旅游部门一直以来,积极鼓励、倡导有条件的景区降低或者免除门票收费,开发二次消费,破除门票经济思维。
旅游部门将继续加大对新修订的《河南省旅游条例》的宣传并督导各景区严格按时依法依规执行新的《河南省旅游条例》。
如您在旅游过程中,遇到涉及门票问题,由于旅游部门不是价格主管部门,建议您及时向价格主管部门12358投诉,也可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部门进行举报。谢谢!
附:豫发改价2016年1368号文件截图,请参考。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