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快生了,向单位申请陪产假,单位告知我没有陪产假这一说,只能请一周事假。超过一周算旷工。请问洛阳市陪产假的政策是什么?我不要陪产假工资都行,只希望能陪老婆孩子度过这一时期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3-02 17:00:06
您好:
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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