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洛浦公馆入伙至今,本人之前从未拖欠过物业费。
面对我提出的问题物业公司推诿,搪塞,百般解释,就是不给一个结果。
1.物业服务区域的公共收益公示。我已投诉多次,110有记录,没有解决,前后至少两年。
2.通走廊,单独为某单元安装电梯门禁。告诉我某单元业主同意。既然是通走廊,就应该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因为通走廊是连在一起的。某单元单独安装门禁,外卖,装修施工,探亲访友,等都从未安装门禁的电梯走。出问题谁承担?
3.电动四轮车辆停放,充电。多次反馈,物业根本不予理睬。
4.饮水机等公共设施,说停就停,说建就建。未经过业主大会商议决定,大部分业主也不之情。
5.遇到问题解释不了,就说已经跟业委会报备过了。业委会报备过也要进行公示的。
6.小区广场禁止停车,物业工作人员自己把车辆停放在小区院内。
每一个业主都有知情权,都要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本人在以上问题没有一个明确解释之前暂停物业费的缴纳。期望社区工作人员,物业办领导,督促监督物业,切实履行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不要光捡好听的说,实事一件也办不了。
回复部门:高新区 2021-02-04 10:04:37
网友:
您好!经了解,洛浦公馆物业经理称物业服务区域的公共收益,物业会尽快以书面形式张贴公示。目前小区梯禁系统3个单元都已安装,二单元已经过70%以上的业主同意签字后启用,其他单元签字通过后即可使用。小区设有二轮、三轮及四轮大功率充电桩,实行非机动车划线分区停放管理,并且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监控全覆盖。因小区位置有限,目前非机动车停放比较拥挤,无法满足四轮大功率充电车停放需求。小区饮水机由一泉公司每日投放饮用水,旧饮水机所剩余的水费都已转卡,物业监督使用每70吨水换滤芯,以保证小区业主喝到健康的水。洛浦公馆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关于小区的问题物业可以与业委会协商解决。物业员工车辆上班时间均停放于地下停车场,不存在物业工作人员把车辆停放在小区院内的现象。
住房与建设管理局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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