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老城区金屏苑2#楼搭建玻璃房解决方案的公示问题:我是洛阳市老城区金屏苑2号楼的居民。非常感谢市长热线12345 洛阳市市政府 老城区区政府 洛阳日报社 百姓呼声 等部门在百忙中关注我们老百姓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对于2021年1月6日向各部门反映的老城区金屏苑玻璃房屋问题的信访件(3210105061335),终于有了进展。现向各位领导汇报一下南关办事处对金屏苑小区关于2#楼搭建玻璃房屋这一事件的处理方案:
已经在2021年1月27日,让开发商执行了两项工作一:只拆除了占用公共绿地的钢架结构,其他维持原状。二:降低高度并将钢架镶嵌在放空调的窗台里面,其他维持原状。
能得到这样的处理方案,再次感谢洛阳市各界领导,督促了该事件能够在合法 合理 合情 公平 公正的环境中进行处理,这样使这个处理方案就:有法可依,有据可循。该方案在决议和执行中也不需要老百姓的参与,依法快速执行,这也正是我们老百姓拥护和期待的处理方式。
针对以上处理方案,我们恳请老城区南关办事处给我们公示依法处理该事件的两个基本资料:1:土地局和城市规划局等部门的审批和备案意见。这个是我们判定它可不可以建的重要依据。目前钢架结构经过改装后还依然存在,说明了它可以建,合法的,这个审计部门的批复一定有,否则,这个钢架结构的存在,岂不是无法可依了。
2:此钢架结构局部详细的施工图及监管部门的审批意见。这个是我们判定它怎么建的重要依据。没有这个图纸,施工怎么进行,岂不是真的是:想建多大就多大,想建多高就多高 就没有了章法,更别提什么合法了。这个图纸一定有,否则,现在怎能让钢架结构镶嵌在窗台里,岂不是又没法可依了。
恳请各界协助老城区区政府相关部门给我们公示依法处理该事件的两个最基本相关材料:1:土地局和城市规划局等部门的审批和备案意见。(解决可以建的问题)2:此钢架结构局部详细的施工图及监管部门的审批意见。(解决怎么建的问题)。这2项资料,我们都没有见到。这个事件从2019年历经2020年再到2021年矛盾逐年升级,持续得不到解决,是因为以上的手续不全,现在处理方案已出,并执行了,那么就可以说明以上材料一定齐全。同时,也衷心恳请洛各界与我们老百姓一起共同期待和见证以上基本资料的真实性。再次感谢我们洛阳市市政府网络平台及洛阳市市长热线平台及我们百姓呼声平台给了我们老百姓希望 ,使我们老百姓有期待和未来!非常感谢!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1-02-01 11:23:1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南关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办事处目前已经向业主及洛阳和祥置业有限公司出具书面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3日内提供玻璃房建筑规划、土地、建设等所有相关手续。如逾期无法提供将对玻璃房进行拆除。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