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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两轮电动车充电功率70瓦,槐树湾小区充电桩150W以内收费2毛/小时,共充了13.6小时,收费2.8元,实际用电0.55度。换算后每度电5.09元。这种收费比燃油还贵,违反了国家发改委新能源车辆应该明显低于燃油车成本的原则性规定,相关部门应当明确禁止按时间计费,不告知充电量的收费方式。
收费 充电 燃油 共充 小时 计费 槐树 换算 用电 时间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21-01-27 21:28:34
尊敬的网友您好: 按照《河南省定价目录》规定,两轮电动车充电服务费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通过市场竞争形成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等供应方协商定价。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委已经开始调研,拟于近期进行规范。 感谢您对我委的关注和支持。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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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40143 2021-04-11 02:39:58
老铁,你算错了。20a48v最小的电动车,充满一次电大概需要1度多的电,其中包含了电动车储电功率960千瓦,和充电器的功率,最少也要1度多电。你13个小时冲了0.55度电。。我属实不太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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