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2017年12月26至2021年1月15日通过朋友介绍租用洛阳凯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014中心50号楼的门面房,2020年12月8日,由于本人在洛阳网投诉物业公司乱收停车费之事,该物业公司在2020年12月12日向本人发出解约通知,本人接到通知后已于2021年15日搬离,由于该门面房属于空导院下属物业,按国家规定,国资委下属企业应免租户2020年上半年三个月房租,但该企业一直未执行到位,至今本人仍未收到任何退还的款项,本人翻看合同发现,洛阳凯迈物业公司自称是甲方,但实际只是个二房东,门面房业主是空导院!后本人又去相关部门查询,发现我所租用的门面房并没有合法产权,是占用了消防通道隔出来的,这样就导致该栋高层楼下只有一个疏散通道,,本人认为该物业公司将这种非法门面租给我属于欺诈行为!希望有关部门彻查!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1-02-03 18:01:03
尊敬的网友:
您好!网友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安排专人进行调查核实,并就网友与凯迈物业的纠纷进行调节。由于凯迈公司与该食品店的实际经营人之间无直接的租房合同约定,且租房合同已到期,不续签合同。关于疫情房租减免事宜,凯迈公司已于2020年10月通知租房合同签署人刘某,租金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0】9号和《洛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通知》洛疫情防指办【2020】88号文件。关于投诉只是部分与实际不符,不存在被物业公司打击报复的事实。关于凯迈物业是否漏税问题,建议其到税务部门查询或举报。
西工区西工办事处
2021年2月3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