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凯旋路上国土资源局的办公楼做夜班保安,是归润达物业管。我在上了两天夜班之后,那个姓吴的班长突然通知我,晚上不用来了,我问工资,他说没有七天之内没有工资。工资一个月1600元,两天工资都支付不了吗?那么大的润达物业公司连两天的工资都支付不起吗?无故辞退员工并拒付工资,并且不按洛阳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发放工资,这都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在这样的公司,让我深刻感受到了资本主义式的剥削劳动者的现象,他们可以随随便便地找一个你不胜任的理由,就把你开了。现在在仍然在58同城上招聘保安与保洁,我想说的是,大家找工作,千万不要找这样的公司,没有一点安全感,我就是前车之鉴!我会依照《劳动法》,维护自己正当的权利。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1-15 15:39:23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润达物业严重违反《劳动法》问题,可向用工所在地的西工区人社部门反映投诉,建议电话:63892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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