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契税征收管理部门:
您好!我于2012购买了力合伊水苑房屋一套,当时,开发商要求我们在半年内缴纳房屋契税,当时的契税是4%,我按照要求及时缴纳了25058.88元的契税。但是当时很多业主并未理会开发商的要求,一直拖到2020年都未缴纳契税。
我一直认为按时、足额缴纳各种税款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但是现在,由于契税政策的调整,这些未按时缴纳契税的人,可以按照1.5%的比例,享受契税优惠,按这个比例,如果我当时不按要求交税,也现在才交,我只用缴纳9397元契税,和我2013年缴纳的要少15661.8元。我认为这极其不合理。任何政策的制定不是都应该鼓励和保护遵章守纪者的利益不受侵犯吗?契税征收比例下调,如果对于不按规定,晚交7年契税的人可以享受的话,那对于我们这些遵章守纪的公民为什么不能减免?
减税政策本身是好的,我举双手支持,但是各位政策执行部门的领导,请多考虑考虑政策的延续性,和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造成的社会引导性,请不要偷税漏税者可喜,让奉公守法者可悲吗,请按照现行契税政策,退还我当时多缴纳的这15661.8元。我想,这个要求并不过分,我只是想按照现行的政策享受和晚交7年契税者同等的优惠。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21-01-12 16:31:44
网友您好,经调查您当年所缴契税按照4%征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您反映的问题我们随后会向上级机关汇报,如果您还有其他涉税问题,欢迎您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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