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儿子在涧西区武汉路办事处(秦岭路社区)居住八年以上 都是因为病残返贫 依靠最低生活保证金生活。
我儿子的居民医保是涧西区民政局 涧西区医保局缴费管理的 。 可是2020年11起 我儿子在武汉路办事处辖区卫生服务中心 不能正常使用居民医保 必需去重庆路辖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本人向社区 办事处反映:涧西区社保中心六号服务台答复、办事处能够变更!社保中心不接受该变更!!因事儿去涧西区民政局办 顺便寻问低保办工作人员 经调档查看:我儿子的医保关系在武汉路办事处(没有错误)——涧西区医保局查档也没有错误!!!可我儿子的医保证 在家门口(辖区内服务中心)就是用不成!!!
问题出在哪里呢?请莫要扯皮 踢皮球 好吗?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0-12-29 14:50:18
网友你好: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均按照河南省印发的门诊统筹指导意见执行,我市关于门诊统筹实施办法中明确:按照“属地管理、片区医疗”的原则,针对参保人员门诊统筹就医实行定点管理。参保居民可在统筹地区户籍所在乡镇(社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统筹医疗保障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高校校医院(医务室)等基层医疗机构。各县区(市、区)经办机构负责制定本统筹范围内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信息系统审核工作。
你所反映问题,我中心已反馈至涧西区社保中心与你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
感谢你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