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0-12-24 15:19:29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为优化偃师市教师资源配置,进一步改善师资结构,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省市有关“县管校聘”的文件精神,结合偃师市实际,经偃师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2019年,偃师市开展“县管校聘”试点改革工作。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是根据各单位每学期对教师考核情况,核算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局备案,由财政部门审核发放,财政部门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2019年偃师市教育系统实行县管校聘,根据聘任工作方案,未聘教师工作由原学校管理,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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