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0-12-04 15:18:28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区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现回复如下:我公司代洛阳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在2017年供暖季前与中油一建居民用户签订的《居民供热合同》中的关于供热质量的条款内容如下: 第二条 供热期限、内容及质量 (二)供热期间,供热人要保证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18℃±2℃,不得低于16℃。对确因供热人原因造成的用热人室温不达标的,据相关规定给予退费。 接到派单后,我公司组织人员去中油一建用户家中进行供热温度抽查。 抽查楼层用户有:6楼带阁楼,7楼,还有小高层,步梯房等个别用户。 抽查结果:室内温度均在20度上下,符合合同中所承诺的“用户室内供热温度18℃±2℃,不得低于16℃”。 我们分析了下用户觉得暖气不热的原因:1、在供暖前期因工期短工作不到位,致使管网循环不流畅,导致温度没有提升起来;2、用户报修过多,来不及维修导致个别用户不满意。 改进措施:以后工作提前做到位保证供暖正常运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吉利区110联动办
2020年12月10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