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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洛阳洛龙区新区一家商铺,今年10月份收到开元中队城管局的一张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通知大概就是说以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城管局代收了,本来我们是认可的,但是一问怎么交费?城管局一女性工作人员说2元一平方米一个月,天哪,这是谁给她的权利?天价垃圾处理费?收费没有标准吗?可以乱收费?不按标准收?如果不交的话后果自负?今年的疫情本来就使我们雪上加霜,结果又来个天价垃圾处理费,叫我以后如何经营维持生存?我想问问这是谁给你的权利?现在都是法制社会了,就没有讲理的地方了吗?还请有关部门领导尽快给予说法!
垃圾处理 洛龙区 乱收费 天价 标准 权利 通知 交费 讲理 城市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0-12-02 09:12:43
网友您好: 经核实,我局开元执法中队根据洛政(2016)54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正常收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洛龙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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