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有一辆厢式货车在县城街道上穿行。车后面有一个电子屏广告,是为一个开地锅炖菜的饭店做广告。广告内容是地锅炖大雁。请有关部门查一下,是否存在猎杀野生禽类的事实。照片拍的不清楚。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0-12-03 09:26:10
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 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主管局长牵头,森林公安局行政执法大队,林政股联合执法小组,到反映的科达小区东门口北边“地锅炖大雁”饭店进行调查处理,经野生动物专家确认,该饭店所谓的"大雁"是一种特殊家禽,不属于"野生动物"。下一步,我们将向有关部门去函,建议对该饭店门头招牌及宣传广告进行修改。
宜阳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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