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车位物业不让进小区,物业这样做合不合法,只有买了地下车位才可以进,问?地下车位试用权规谁所有,买房70年产权的土地出让金我们已经交了,业主应该有试用权,开发商不能买卖车位为目的,适当收取点停车费用这个可以接受,谁家不来客人难道客人来了先买个车位吗?马路边又不让停车,难道我们不能跟一些先进城市学习点先进经验,物业要解决问题不是激化矛盾,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0-11-30 11:13:21
网友您好:
接到网民留言问题后,香鹿山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前往华芳苑了解情况,经了解,由于华芳苑小区院内空间较小,所有道路均为消防通道,业主车辆停放后,堵塞消防通道,在消防主管部门检查时,提出了批评,为了消除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不得在消防通道停放车辆,因此华芳苑小区物业统一不再让业主车辆停放在小区院内。 华芳苑小区地下停车场,开发商要求购买停车位车辆才能进入,经过镇社区办工作人员多次协商,开发商仍不同意让业主临时停车或以租用的形式进去地下停车场。目前已上报县相关部门。
香鹿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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