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0-11-25 09:37:14
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经调查了解,在我局家属楼老旧小区改造施工中,由于施工方不慎,造成顶层个别住户楼顶漏水。为此,我局立即责成施工方予以修补,施工方同意并立即修补。同时还同意将室内漏雨损失部分也一同承担。为表达诚意,施工方先行给住户代表4000元押金,以保证修补合格。但在此过程中,董姓住户出面阻止修补及全楼正常改造施工,要求让施工方赔偿其15000元,自己找人修补。施工方认为赔偿数额离谱,且没有损失评估依据,不能接受。为此我局积极出面调解,但该住户坚持自己意见,并阻止全楼正常改造施工达近两月之久,致使造成正常工期延误。我局多次调解,期间110也两次出警赶往现场调解,城关镇社区委员会也派人出面调解,但都没有调解成功。目前,我们正在积极处理。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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