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1日我的车长安欧诺停于通济街于香山路交叉口向南300米,第二天下午1:00我同事去开车发现车丢了,然后我们报警110车丢了,当天晚上7:00,110告诉我们车被事故科拖走了,请问当时我们的车辆被撞第一现场为什么不给我们打电话。接下来交警队告诉我们双方的车辆被拖到蔡伦街万通汽修店,这时我才知道我的车被豫C257VQ的奥迪5撞击,损坏严重,我们要走正规手续,让保险公司来赔偿,对方肇事司机说他们没有保险,不走保险,说私聊,最后我们在2020年7月31日达成了一个书面协议赔偿我们交通和经济损失和到四s店把车修好,这期间已经过了两个月,交警部门和肇事司机一直拖,接下来又拖了三个月,还是不跟我们解决,我们要求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对方负全责,结果交警部门一直拖着不出具对方全责的事故认定书,更可气的是我们的车辆还在停车场风吹雨打,都生锈了,交警部门居然把对方的车放行了,希望有关部门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我们会继续向有关部门投诉,为什么第一现场不让我们到场?为什么不走保险?
为什么不出具对方全责事故认定书?为什么拖了半年?为什么事故没有解决,对方的车辆居然开走了??公道在哪,天理在哪?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0-11-11 15:45:2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到,经核实,当天接到报警后,洛龙交巡大队人员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当时长安欧诺方驾驶员不在场,大队人员通过网络查询到的车主联系方式和车主联系,但一直无法联系上,为固定证据,也为了保护公民的财产安全,遂先期将事故车辆拖移至停车场。该起交通事故涉嫌逃逸(换驾驶员)案件正在侦办当中, 我们也会继续侦查补充材料,使受害者的损失尽快得到赔偿。请您保持电话畅通,工作人员会和您联系。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