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伴在今年4月1日下午开着四轮低速电动去伊滨区山上挖野菜,大家都知道这一直洛阳市各地都不曾查过四轮低速电车驾照。可我们返回正常守规,路过伊滨玄藏大道口转弯处,被伊滨交警大队两名交警摆手示意靠边停下查驾照,当时我就和他们说,我没有违章也没驾照,并且这种低速四轮一直也没有违章过,都没有查过驾照。他们说没事你说一下身份证号码,我跟他们说了号码,他们确在开了个单子给了我们,说没事走吧,开车安全第一。当时我们也没看,只是听他们说没事没事,还挺高兴的回家走了。谁知今年8月份报名学驾照建不上档,才知道那条子是罚单呀!赶快赶去伊滨交警大队去处理,人家非要按现在规定处理罚1900元,我说我这是4月1日不违章又不知情的罚单呀,按现在规定罚款太不合理!人家工作人员说领导交得让按现在规定罚款,并说你要4月份来就罚不得这么多。唉我说当时伊滨查照交警人员说没事走吧,我们是不知情呀!他们要说让我抓紧去处理我会能等到现在是不是?觉得伊滨交警这个处理太不合理!请上级领导明断为昐!我们定会接受合理处罚的。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0-11-04 11:38:48
尊敬的网友:
您好! 关于三四轮车的详细规定,洛阳交警已通过官方微信进行详细推送,详情可参考https://mp.weixin.qq.com/s/YUx1h4UObqnmlzedVoLm-g。伊滨交巡大队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说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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