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物业办领导:
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标准规定,住宅建筑地下车库,行车道、停车位宜选用感应式智能控制的发光二极管灯。建业住总定鼎府(鼎城)地下室车位开发商配套布置的有车位照明灯,自从建业物业入驻鼎城以来,把车位上面的灯进行了调减,隔4,5个车位亮一个灯,导致车位灯光较弱,造成业主在车上拿取东西需要开手机照明灯辅助。本人多次反映至物业要求车位上面灯亮确迟迟得不到解决,物业给出的理由是为了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照明度能达到要求不给予解决。
本人由几下几点疑问请物业办领导给予答复解决:
1.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标准,开发商也配套的有,之前的物业在的时候车位灯都能亮,为什么换了建业物业之后没有经过业主同意就给调减灯光?
2.本人按时缴纳车位停车管理费,每个月缴纳的停车管理费就包含车位上面的灯光照明部分电费,灯不亮为什么不给我减免此部分照明缴费金额?
3.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没有问题,我也支持理解。我也没有要求你一天24小时亮着,只是在我车进出车位时候亮就行,节能减排你可以从智能上面下功夫,不能给业主造成麻烦上做文章吧?国家节能减排物业能拿出国家、河南省、洛阳市等政府单位下发的文件要求我车位上面灯不能亮,我也予以认可。
4.物业自定标准,能拿出全小区一半业主同意车位上面灯不亮,现在的布置合理的签字东西我也认可。
5.以上本人反映情况物业办领导可以核实调查,有相关资料依据作为支撑。
6.本人请物业办领导给予协调解决,使我车位119-1灯亮起来。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0-10-19 11:17:2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物业办进行办理。经了解,区物业办已与进驻该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联系,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已与该网友所说的车位号户主联系,并现场查看,增加了照明设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