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市大街小巷,各个小区内都安装有所谓的“惠民饮水机”,问题1、这些打这“惠民饮水”旗号进行售卖饮水卡的行为是否为商业行为?是否应该办理营业执照?问题2、如果这些商家没有营业执照,没有进行相关信息的登记,办理饮水卡的市民饮水卡丢失如何查询?如何补办?市民的合法权益如何维护?作为市场管理部门、监管部门是否存在渎职行为、不最为行为?问题3、上半年经过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战胜了新冠肺炎疫情,如果这些饮水机售卖的是没有营业执照、没有食品安全卫生许可证、没有相关部门对水质进行检测的水,是否会让“生命之水”变为“害人之水”,成为细菌传播的“温床”?问题4、请市场监管部门、工商管理部门、水质检测监测部门切实以民为本,开展联合执法,清查、核实其相关经营手续工作,让老百姓喝到干干净净、明明白白的放心“惠民水”。不要让“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成为一句空话;不要让老百姓感觉不到“幸福安 安全感”;不要把回复老百姓提出的问题流于形式。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9-25 16:27:32
您好,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投诉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投诉人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三)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
因此,请您提供相应材料后,我局工作人员会与您联系调查核实情况,受理您的诉求。或你也可以直接拨打投诉举报热线电话12315进行投诉。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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