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0-09-30 11:19:54
经现场查看,同时查阅了该项目的规划图纸,确认洛阳碧桂园小区综合楼26号楼商铺为室内泳池、健身房,产权属地产开发公司所有,并非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室外游泳池属于公共设施设备,产权归业主所有,目前正在进行调试,国庆节后将恢复使用,但在每年的11月份至次年的4月份为枯水期受气候影响不能使用,同时物业公司负责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针对诉求人反映的疫情期间空置房物业费未减免问题,根据《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洛发改〔2018〕3号)第八条“物业竣工已交付使用的房屋(包括业主空置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自与开发建设单位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次月交纳。”诉求人可自行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物业费减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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