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0-09-14 10:43:16
网友您好:
接此单后,办事处工作人员立即到物业及小区电梯内了解情况,该物业公司表示电梯广告收入主要用于以下几点:1、用于7%的物业费返还给广大业主,2、用于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如:北一门,北三门雨棚搭建,小区外围游乐设施设备建设;3、用于电梯护板安装及平时电梯的小型维修项目等。账目清晰,可供查询,同时物业公司每年会将这些账目进行公示。如有不满或疑问,可以与古城街道办事处英才社区网格员咨询或反映,联系电话62229253.。感谢您对我办事处的监督与支持!
洛龙区古城办
nina120206 2020-09-11 18:24:32
《物权法》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物权法》第82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物业公司在电梯间发布广告,未征得全体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同意。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擅自将商家的广告设置在电梯间内。强烈要求盛唐至尊金海物业撤掉电梯内所有广告。希望得到有关部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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