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嵩山路生活新境小区,9月9日下午,社区的工作人员带着警务室的人,一共四个男的一个女的,敲我家门,把我家的泰迪犬逮走。当时我家老人在家,看来了很多人,老人就吓得说狗不要了。我当时不在家,等我下班回来时,发现狗不在家,去警务室要狗,警务室说带到长春路分局了,我问分局在哪里?警务室的人说在青少年宫里面,我于是去了长春路分局,警察说没见过一条泰迪犬。请给于调查。警务室的人跑到家里面逮狗合法吗?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0-09-11 17:53:08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到。9月9日下午涧西区嵩山路生活新境警务室和社区办事处接到居民投诉,生活新境小区某栋居民刘某所养泰迪犬又在小区乱跑,因为此犬经常属于散养状态,在小区随意溜窜,物业和社区已经无数次和此狗主人联系沟通,均不予理睬,小区业主多次拨打110举报,110也多次出警对其批评教育,但是刘某一家人仍然我行我素,无奈再次到警务室和社区举报,当天下午16:20社区工作人员和警务室民警来到刘某家敲门,欲督促其办证并且管理好自己的犬只,敲开门后,一位60多岁的老太太开门,告知,狗早都不想要了,你们带走吧,随后把狗叫出门外交给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您反映的“跑到家里逮狗”与实际情况不符。警务室民警执法过程中有全程执法仪录像。在此再次告知,养犬一定要依法办理相关证件,按照有关规定溜狗,不能影响其他居民正常生活、不能影响小区的环境卫生。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监督。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