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路劲御城一期的业主并购买有地下车库停车位,且按时足额缴纳了车位管理费。2020年8月29日(周六)我在加油站加油并洗车(亲手清洁擦拭前挡风玻璃当时前挡风玻璃完好)后于当日20时许将车辆停入路劲御城一期自己的车位内。2020年8月29日(周日)17:34用车时发现昨日刚洗过的车身玻璃上有一层灰尘且车身有细小杂物,因有急事外出当时未及细想开车外出,驶出地下车库后在正常日光下发现驾驶位正前方挡风玻璃被砸出一坑,清晰可见(地下车库灯光昏暗未发现)。事毕当晚返回将车停入地下车库停车位后,我向物业管理人员反映该问题并要求查看车位附近监控视频,当值人员以需要汇报领导为由告知我等通知。次日物业人员电话告知我经查看监控未发现有人故意损害我车辆,我要求查看监控视频,物业人员以只有警察才有权查看监控为由拒绝。后我多次与物业公司沟通,物业公司态度强硬,拒不让我查看监控。无奈我于2020年9月6日9:23拨打110报警,后警察与我一同到物业公司监控室查看监控视频。发现2020年8月30日15:03许物业公司组织物业保洁人员在未通知业主将车辆移出车位的情况下进行高空作业,打扫车辆上方房顶及消防管道等处卫生导致物体坠落砸坏我车辆前挡风玻璃。我找物业公司协商赔偿事宜,物业工作人员态度强硬,拒不解决,希望政府为民做主。
任何人损害了他人的财产都要进行赔偿或修复,不能因为物业公司管着我们业主就可以不讲理欺负人,既不赔偿也不修复,希望政府为民做主解决此事。
回复部门:高新区 2020-09-14 10:29:27
网友,您好:
经过调查了解经了解,物业公司表示工作人员用鸡毛掸清理车库墙面灰尘且离该车辆较远,也并未发现有其他可疑人员出入,物业已配合执法部门调走监控录像。根据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地下停车场车位维护服务协议,物业公司收取的是车位使用维护费,提供车库的保洁、照明、车辆划线等服务,不包括承担保管车辆及赔偿因保管不善引起的损失等责任。我局对该问题的责任划分无界定权,根据合同约定,建议诉求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感谢网友对高新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网友向我们建议献策,我们将认真分析采纳。如果您还有何疑问,或有新的建议,可直接与我们联系。再次感谢您对高新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住房与建设管理局
20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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