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咨询] 经适房可否使用配偶的公积金贷款?

    本人有幸摇中丽景苑的经济适用房,但是我本人没有住房公积金。我的配偶是一名特岗教师,已经缴纳了2年的住房公积金

    因为是用我的名字申请的经适房,并且对政策不太了解。所以想咨询一下,是否可以用配偶公积金贷款。

    lyd_m0171QHW 2020-09-03 评论1 浏览2302 编号 20200903191905164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09-04 09:15:06

尊敬的网友:您好!
       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按月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的职工,缴存起始日的认定以公积金账户开设之日为准。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因您所留电话为“保密”无法与您直接联系。建议致电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我们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帮您落实。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统一回复一下,我去问过了,只要购房合同上有名字,就可以用。

    +1 +1 回复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