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咨询成年人乙肝疫苗,工作人员告知从9月1日起不能使用医保卡刷卡支付。 后了解到 国家医疗保障局日前发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保健药品等八类药品不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该暂行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包括预防性疫苗。 又致电涧西区疾控中心进行确认,免疫科工作人员明确告知接种预防性疫苗政策中指的不能报销是不使用医保卡收费。 随后查找资料如下:
1、中国预防接种的疫苗(vaccine)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疫苗一般分为两类:预防性疫苗和治疗性疫苗。预防性疫苗主要用于疾病的预防,比如乙肝疫苗、HPV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流感疫苗等,是让健康人接种,预防健康人生病的;治疗性疫苗主要用于患病的个体,接受者为患者。
2.早在《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前,2019 年的两会上有代表建议建议宫颈癌疫苗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国家医疗保障局作出了答复,其中就有解释:“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故包含疫苗在内的疾病预防控制等项目应通过公共卫生服务渠道予以解决。另外,在诊疗项目范围管理上,国家采取排除法制定了基本医疗诊疗项目目录,明确非疾病治疗类项目,如各种预防性的诊疗项目、疫苗等,不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同时,由于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快速增长但整体水平仍然不高,考虑到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特别是居民的筹资水平较低,城乡居民医保目前人均筹资水平仅700元左右。因此,从现阶段医保制度整体发展状况、群众疾病治疗需求以及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来看,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还是立足于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着力满足基本医疗需求,并通过门诊按人头付费,部分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等措施激励家庭医生和参保人健康管理的健康促进工作,还没有能力将支付范围扩大到包括二类疫苗等非治疗性的、预防性的项目。”
3.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第三章 第28条、29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4.2019年6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55条提到:第五十五条【接种费用】 接种单位接种免疫规划疫苗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接种单位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除收取疫苗费用外,还可以收取服务费、接种耗材费,具体收费标准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5.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关于将二类疫苗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通知》(洛人社医疗[2018]11号)中提到依据我省2018年二类疫苗招标采购目录,决定将30种二类疫苗纳入医疗保险个人(家庭)账户支付范围。
综上所述,乙肝疫苗属于二类疫苗,属于预防性疫苗,属于自费疫苗。和国家医疗保障局日前发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无关。与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关于将二类疫苗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通知》(洛人社医疗[2018]11号)并不冲突。
后面咨询多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表示乙肝疫苗无法使用医保刷卡支付,只能使用现金支付(也包括支付宝、微信)。所以希望卫健委对于国家政策给予正确解释,如上述理解为正确的,希望投诉洛阳市疾控防疫中心(因为中间还有咨询洛龙区疾控中心),国家政府人员将国家政策理解错误,并且一刀切的实行。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0-10-29 17:59:28
尊敬的网友:
您好!
关于您有关医保卡和预防性疫苗政策解读问题比较全面,由于机构的改革,新机构的职能划分,最终以最近发文机构解释为主,我们也将您反映的问题向上级相关部门积极反映。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