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洛阳市公安局发布了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通告中对限养区域、限养品种、携犬出户提出了明确规定。但限于个人能力问题,对该通告内容不能完全理解,望作出解释:
1、该通告适用范围,是仅面向洛阳市区吗?县区是否适用并需要执行?
2、该通告执行部门是否为公安部门?嵩县为何没有任何部门来管理嵩县城区内狗患问题?
3、嵩县是否有限养区域?限养区域外是否不再限养品种和数量?
4、携犬出户禁止的“公共场所”是否为全天24小时均为禁止场所?还是每日20时至次日7时可以携犬出户到上述“公共场所”遛狗?
5、请教:如遇不执行通告的养犬人违反通告规定还强硬不听劝告的情况,作为比狗弱势的人类,该如何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报警的话,警察到来的速度能比狗攻击人类的速度快吗?是否需要立法保护人类?
6、嵩县城区尤其是滨河公园内狗患多年,为何没有部门管理整治、这是不是渎职?是不是放任行为?
7、城市人口集中,坚决不能饲养任何犬及其他有攻击性的动物,尤其是狗,毕竟都有攻击性,小型犬也有、幼犬同样有!
回复部门:嵩县 2020-08-31 10:21:24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由于我办不是主管单位,不能给您正确、清晰解读相关通告内容。您所咨询的问题,是由公安方面直接管理的,您本人可到我县公安局或拨打我县公安局电话:6339021,进行相关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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