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8-24 17:36:35
您好:
豫政【2006】29号文件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其中,曾在原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参保缴费达1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以上,且累计缴费年满15年的女性参保人员,从事灵活就业2年以上的,经本人申请,可以选择在50-55周岁之间办理退休手续和领取养老金手续”。退休手续办理相关问题可以向养老保险科详细咨询,电话:69933191 、 69933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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