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恩济医院门口广场停车,无妨碍行人通行,不应罚款
2.广场距慢车道约十余来,无盲道,无人行道标识
3.巡警粗暴执法,不听保安及车主解释,只管罚款
4.巡警大队未与院方沟通划设停车位,造成车主直接经济损失,损害政府形象
5.滥罚款违背政府六保精神,直接加重群众负担
6.交管纪委让车主先交罚款再申诉或上法院上诉。系推诿不作为。试问车主不用上班,不用生活
7.只求交警领导与恩济医院沟通,划出应有的车位,还职工及患者安心,给他们留下点活命钱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0-08-07 16:04:2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金谷园路恩济医院门口是人行道,不允许停车。目前,全市上下正在进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而乱停乱放的机动车不仅影响他人通行,影响城市秩序,也成为造成交通事故的诱因。按照上级安排,交警部门近段时间加大了对机动车违法停放的治理力度。如您对违停告知单有异议,可以到交警支队法制科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到西工法院申请行政诉讼。交警部门建议您守法停车,千万不要做方便了自己、拥堵了他人的事。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