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咨询] 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

    我想问一下,我爸名下有一套经济适用房,一直用的我爸的住房公积金在还贷款。我自己也有住房公积金,我能不能提取出来,来还贷款。如果可以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爱洛阳爱生活 2020-08-04 评论0 浏览1024 编号 20200804143959463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08-04 15:39:13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所留电话我们经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无法与您直接联系。
       职工购买本地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需持以下材料:“5年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本人本市银行借记卡(工、建、中、农、交、邮储、洛阳银行均可)”。 提取凭证 5 年有效期内只可提取 1 次,合计提取总额不超出付款票据金额。目前,提取余额不足的可提取父母、子女、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根据关于印发《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 (洛管委会〔2020〕4号):“第十一条:购买自住住房的,夫妻双方可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合计提取金额不应大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5年“。详细政策可以登陆“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进行查询。
      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