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08-04 15:39:13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所留电话我们经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无法与您直接联系。
职工购买本地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需持以下材料:“5年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本人本市银行借记卡(工、建、中、农、交、邮储、洛阳银行均可)”。 提取凭证 5 年有效期内只可提取 1 次,合计提取总额不超出付款票据金额。目前,提取余额不足的可提取父母、子女、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根据关于印发《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 (洛管委会〔2020〕4号):“第十一条:购买自住住房的,夫妻双方可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合计提取金额不应大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5年“。详细政策可以登陆“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进行查询。
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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