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0-08-03 10:00:0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辖区洛龙交巡大队已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车辆随意停放不仅会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造成拥堵,也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和消防隐患,给别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道路市容环境是城市的“门面担当“,近期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工作部署,为尽快还路于民,还净于民,洛龙交巡大队根据群众反映车辆违停较为严重的路段,进一步加强巡查密度、力度,及时处置车辆乱停放现象。交警在此提醒广大车主,在停放自己爱车时也要考虑他人需求,将车辆停在合法停车位,希望广大驾驶员提高文明意识,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不仅需要交警部门的治理,更需要广大市民的自觉遵守和配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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