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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洛龙区交巡警支队此举是为了便民还是为了创收?

    尊敬的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区交巡警支队:交巡警为了人们出行方便和安全战高温,斗酷暑,在此表示敬意和感谢。我要反映洛龙区交巡警支队,于7月30日晚9点至9点15分,在兴洛西街和牡丹大道断行路,对多辆停放路边车辆贴条的事情。我认为洛龙区交警此举,违背了行政处罚的初衷,损坏了洛龙区警察形象,也制造了不必要的社会矛盾。晚8点后在兴洛西街断行路停车,既不影响交通,更未造成拥堵。洛龙区交巡警同志此举是为了方便市民安全和出行,还是为了创收和业绩?请给予市民回复,此致敬礼,谢谢!

    wsf123456 2020-07-31 评论15 浏览2537 编号 20200731083021554 [公安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0-07-31 16:38:07

尊敬的网友: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您所在地周边有泉舜、市民之家地下停车场。车辆违法停放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给别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道路市容环境是城市的“门面担当“,近期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工作部署,为尽快还路于民,还净于民,我大队根据群众反映车辆违停较为严重的路段,进一步加强巡查密度、力度,及时处置车辆乱停放现象。交警在此提醒广大车主,在停放自己爱车时也要考虑他人需求,将车辆停在合法停车位,希望广大驾驶员提高文明意识,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不仅需要交警部门的治理,更需要广大市民的自觉遵守和配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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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们违停都是市府的错,人们违法也都是国家的错,建议取消各种法律,然后大家可以随意打砸路边的车辆,不需要赔偿,然后车主来制止,大家再把车主打一顿,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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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泉舜地下停车场2800个车位?不够停,还是你们不想停,3块和200,终究还是有钱啊!不要自以为是,真觉得不合理,就直接去法院起诉他们就行嘛?成功了,广大人民感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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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是搞不懂,为啥总有这么多人明明违法了,还这么理直气壮。道路是公共资源,任何人违法占用都是应该被处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说的很明白(第五十六条和第九十三条,自己学习),任何人将车辆停在正规施划车位以外的行为都是属于违法的(原文: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不要给自己的违法行为找借口,明明就在泉舜购物门口,2800个停车位你不停,占着道路乱停车,还喊冤。只想说一句,还是罚的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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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影响交通?那是你自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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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来问题就是市政规划不到位,停车位严重不足,相关部门不作为,不进行补错规划,反而本末倒置罚款,造成严重的警民矛盾,车就那么多,停车位不够,都去停到交警队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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