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0713111437710,对于7月27日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对本人投诉给予回复表示不满意!
一、该中心俩保安打人案件,已在7月11日经长春分局认定行为违法,并做出行政处罚。这一结果我也在7月14日左右告之你中心监察室张主任、保障科张科长。俩违法保安虽经张主任解释属劳务派遣,但长期为你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服务和工作,属双重管理(并且你中心负有监管责任)。所以说他们的违法行为难道和你单位没任何关系吗?
二、俩保安在你单位工作大厅,众目睽睽之下公然实施违法行为,你们现场二十几位工作人员包括现场领导(你们工作人员当时指认)有没有一个人出面劝导和制止!
三、你们工作人员把有关件原件留错后,我提出才退还我,由此引起争执,单方面回复说我音量提高,而掩盖偏袒你的工作人员,你们觉着这样解释合适吗?
三、住房保障和服务中心大厅做为政府部门的一个窗口,且属治安防火防盗等重点区域,安装众多监控设备。能不能把相关视频调出来,还原事实真相,并可以在电视百姓问政节目中播出,让我老百姓心服口服!!!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0-07-30 16:26:11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我中心大厅负责同志一直积极协调
处理,并安排窗口对您的申购资料进行审核受理。您申购资料已于当天受理并录机,所需退还的原件均已退还。
我中心已要求工作人员严格工作纪律,端正服务态度,热情服务群众。并已要求安保公司对派驻保安人员加强管理,文明维持秩序。
如有疑问您可到我中心反映,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
尊敬的用户: